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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十大酷刑 [转贴 2008-05-14 21:15:35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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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待流行音乐罪犯可用以下酷刑。

1:首推死亡金属。

2:音量在120分贝以上的京剧 。

3:每天抄写一万遍“我再也不流行了!”

4:每天一小时模仿秀,模仿对象为Marilyn Manson。

5:每天写一篇关于流行的万字深刻检讨。

6:全部理成鸡冠头,染成绿色,脑门上一律刺上“摇滚狂人”字样。

7:午饭中加入大量摇头丸。

8:看四大天王唱歌,谁吐不出来,三天不让吃饭。

9:每天每人吃一斤咸盐,直到完全变为金属嗓。

10:全部改姓“摇”以示忠贞不二。

分类: 乱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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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我顶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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